阳春三月,债券市场迎来了庚子年的第一缕改革春风,国家发改委、上交所同时发文通知,企业债、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全面落实推进注册制。发改财金【2020】298号中提出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依法经发改委注册,中债登、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上证发【2020】13号文同样提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发行上市审核。本次注册制改革标志着中国债券市场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发挥监管机构“守夜人”作用,进一步落实市场各参与主体责任的政策导向将成为未来阶段债券市场的主旋律。
一、政策要点
此次298号文、13号文重点变化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1)债券发行政策层面有所宽松;2)强化了公开发行信息披露要求;3)明确落实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各方责任。
(一)债券发行政策层面有所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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