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5月6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多位市场人士获悉,此前规定不能发行棚改项目专项债,现在可以发行了。
一位市场人士告诉记者,允许棚改项目申报专项债,是因为前几年的项目没有完成,需要继续申报资金完成,不能烂尾。
地方政府债券可分为一般债券(对应项目没有收益)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有一定收益)。
从功用角度看,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一般债券主要投向没有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地区财政收入作担保;专项债券主要投向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对应的项目收入作担保。地方专项债根据用途可分为新增和置换,只有前者能为基建投资提供增量资金。
地方专项债又可分为普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专项债。自2017年起,财政部便发文鼓励各地方政府积极发展项目收益专项债。全国范围内已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收费公路专项债及棚改专项债等。
4月3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各地要结合房地产调控的要求,严把棚改的范围和标准,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制定年度棚改任务,不搞一刀切,不盲目举债。今年,明确政府的专项债不用于土地收储和与房地产相关的项目,同时,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求,在专项债的使用范围方面做了调整,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了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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