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导语: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但“十四五”谋划之年也如期而至。疫情并不会阻碍我们对于城投“十四五”的研究和部署,反而会促进我们在这方面的投入和分享。自2月起,南京卓远在一季度推出18篇城投“十四五”规划专栏文章,为全国城投人奉上知识大餐,共启“十四五”辉煌愿景。(注:文中所指的城投,属广义范畴,包含各类政府平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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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选读:
城投公司应当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发挥激励传承于战略而服务于战略的作用。
全文3935字 | 阅读9分钟
来源:南京卓远
作者:郭文君、王捷
城投公司“十四五”期间中长期激励探索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管理体系正逐渐健全。在本轮改革优化过程中,企业内部薪酬管理机制以及收入分配的导向已发生转变,然而,在工资总额管控的掣肘下,对业绩性收入和激励性收入的分配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近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释放了积极推动国企激励机制改革的强烈信号,并明确风险性收入可不受当年企业工资总额限制,城投公司应当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十四五”期间中长期激励体系的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能动性,发挥激励传承于战略而服务于战略的作用。
一、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政策趋势
2019年4月,国务院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简称《方案》),方案中将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体制改革的主要举措之一,罗列多种中长期激励模式,并明确风险性收入不与其薪酬总水平挂钩,此举对于激发国企经营活力,解决分配收入改革矛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管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之后,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关于健全国企市场化经营机制的相关政策,为国有企业实施激励机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激励工具,近期主要政策如下:
2019年10月,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中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中应包括员工激励计划,并针对不同类别国企的激励模式给出了方向性指导。
2020年2月,国务院印发《“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对双百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职业经理人的管理提供了系统性的操作指南,并提出针对性激励要求。
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释放了积极推动国企激励机制改革的强烈信号,企业自身应当主动求变,打破“大锅饭”,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中长期激励措施。
二、国有企业的中长期激励模式
目前政策中将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方式划分为三大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以及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激励对象进行长期性激励的一种方式。
激励工具: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激励对象选择标准:结合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行业竞争特点、关键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评价等因素综合确定。
激励考核指标建议:
1)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等综合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roe)、经济增加值(eva)、每股收益等;
2)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价值等成长性指标:如净利润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公司总市值增长率等;
3)反映企业收益质量的指标:如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重、现金营运指数等。
(二)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激励工具: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权期权、岗位分红激励、项目分红激励。
激励对象: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主要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选择标准:综合考虑员工岗位价值、实际贡献、承担风险和服务年限等因素。
激励考核指标建议:业绩考核指标可以选取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等财务指标,并且不低于企业近3年平均业绩水平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三)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激励工具: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政府任命的领导人员、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激励对象选择标准: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产生直接或较大影响的人员。
激励考核指标建议:
1)反映公司经营业绩的指标:可参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指标。
2)反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的指标:公司经营业绩达到行权条件后,可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评价情况行权:如: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则不行使激励。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在一定区间内(如介于60分到100分间),则按比例行权。
三、非上市城投公司中长期激励探索
(一)激励工具的选择
针对大部分非上市城投公司的中长期激励,卓远也做出了一些思考和探索,除上述三类企业激励外,也可提升非物质激励的积极作用,要系统考虑正向激励的综合效果。建议非上市城投公司在十四五期间,对具备市场竞争性的成员企业探索完善现金结算类和福利类的中长期激励方式,列举如下:
(二)中长期激励的实施关键词
1) 关键词一“增量”
在本轮经营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中,明确对风险性收入的激励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这一顶层原则的出台,打破了国企改革中工资总额的掣肘,激励来源为企业的增量收益,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也较小。
2) 关键词二“管理基础”
对于中长期激励的实施,政策要求企业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与激励依据,如岗位设置、流程建设、考核体系等,应该说激励机制的改革也在倒逼公司完善治理体系,夯实基础管理,优化集团管控,确保企业自身对于中长期激励政策接得住、行得稳。
3) 关键词三“体系化”
随着十四五规划的开展,各地国资委也在思考对于所在充分竞争领域监管企业的管理机制,许多城投公司对下属市场化的子公司也开始尝试中长期激励的探索。卓远认为中长期激励并不是孤立的“一纸方案”,更不能成为企业的第二口“大锅饭”,要与组织架构、薪酬体系、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体系形成闭环管理,同时与组织目标、分配导向有效衔接。
卓远中长期激励设计体系
4) 关键词四“激励文化”
与企业薪酬分配的普适性不同,中长期激励更加有针对性和聚焦性,企业要塑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中长期激励文化氛围,以及管理层至每一位基层员工的认同感与参与感,健全内部选聘机制、人才引进机制,做好公司内部的人才梯队管理,打好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的“组合拳”,才能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真正做到激励传承于战略而服务于战略的作用。